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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    具備什麼條件的老人才可以入住仁愛之家? 列印
      資料更新時間:113-10-22 17:07

    安養區:

    1. 公費: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低收入戶老人,具有生活自理能力,且無法定傳染病者。
    2. 自費:設籍本市年滿65歲以上之老人,具有生活自理能力,且無法定傳染病者。

              養護區:(公辦民營)

    1. 公費:設籍本市年滿65歲之低收入戶老人,欠缺生活自理能力(或合併有失智),或有鼻胃管及胃瘻管護理服務需求者,且無法定傳染病,經專業人員評估適合受託者。
    2. 自費:設籍本市年滿65歲之老人, 欠缺生活自理能力(或合併有失智),或有鼻胃管、導尿管及胃瘻管護理服務需求者,且無法定傳染病,經專業人員評估適合受託者(備註:60歲以上未滿65歲自願負擔費用者,視本家床位數開放收置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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