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費安養/養護申請流程

備註:因體檢文件有效期為三個月,為避免您申請期間文件過期,建議您先行電話查詢床位,諮詢電話07-6152611。
公費安養/養護需檢附資料:
- 公費入住申請書1份
- 興趣調查表1份(可於入住評估前繳交,申請公費養護無需檢附)
- 代筆遺囑1份(可於入住評估前繳交,申請公費養護無需檢附)
- 新式戶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資料1份(戶內現住人口記事不可省略)
- 低收入戶證明1份
- 區公所公文1份
- 二吋照片3張
自費安養申請流程

自費安養需檢附資料:
- 自費入住申請書1份
- 興趣調查表1份(可於入住評估前繳交)
- 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資料1份(戶內現住人口記事不可省略)
- 二吋照片3張(可於入住評估前繳交)
自費養護申請流程

自費養護需檢附資料:
貼心服務:
如有各類申請服務需求,可將各申請表單寄送至主任信箱(j120700@kcg.gov.tw ),將有專人為您服務。